它是为了配合小规模升级为一般纳税人后,追溯抵扣用的。
以前很多小规模纳税人问收了专票有没有风险,我们经常要解释一大堆,说并没有啥风险,不过也不建议收专票。
但是2026年开始,我们看到很多老师说,小规模尽量取得专票,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来源:建筑财税
其实原因就是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新政后对小规模纳税的新规定。具体可点击查看:详解:2026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巨变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号第七条规定,对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已按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增值税的,纳税人应按一般纳税人逐期更正申报。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已经取得但未确认用途的增值税扣税凭证,逐期进行抵扣用途确认。
举例说明:
【案例1】2026年11月5日,税务机关稽查查补H在2025年一季度销售额600万元,重新计算后,H在2025年一季度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应调整其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为2026年1月1日。H应自2026年11月5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追溯登记一般纳税人,2026年1月税款所属期至9月税款所属期已办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的,应按一般纳税人逐期更正申报。【实务操作】
如果2026年1月1日起,H企业成本费用支出取得专票等抵扣凭证,2026年1月税款所属期至9月税款所属期按一般纳税人逐期更正申报,就可以勾选2026年1月1日起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逐期进行抵扣用途确认,通俗的说,更正申报表时,可以抵扣进项税额;那么具体实操肯定就要有个入口,现在勾选平台就给了你这个入口。
所以,你之前如果没取得专票,逐期更正你就没进项了,所以为了稳妥,现在又建议小规模期间能取得专票就取得专票了。
当然政策也给了个兜底,如果H企业前期没有取得专票,可以在2026年11月开始换票,就是把不属于抵扣凭证普通发票等换成专票等抵扣凭证,换票开票日期就是2026年11月及以后,只能抵扣2026年10月及以后税款所属期销项税额,不能抵扣2026年1月税款所属期至2026年9月税款所属期期间税款所属期的按照一般纳税人申报的销项税额,再说了能全部换成专票等抵扣凭证吗?所以嘛,现在建议小规模期间能取得专票就取得专票吧。
但是实操中,小规模按原理只能抵扣你生效之日起用于一般计税取得的进项税发票。
如果你的发票是之前小规模期间已经销售了的(适用了简易计税),那么理论上是不得抵扣的。
这个实操中肯定要注意区分。

